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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能表銘牌上應包的內容
日期:2024-12-23 20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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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電能表銘牌上應包的內容
銘牌上應包含以下內容:
銘牌上應包含以下內容:
(1)商標。
(2)電能表計量許可標志(CMC)。
(3)計量單位名稱或符號,如:有功電能表為“千瓦·時”或“kWh”;無功電能表為“千乏·時”或“kvarh”。
字輪式計度器的窗口,整數位和小數位用不同的顏**分,中間有小數點;若無小數點位,窗口各字輪均有倍乘系數,如×100、×10、×1等。對于液晶顯示屏的整數位和小數位,中間有小數點。
(4)電能表的名稱及型號。
(5)基本電流和額定*大電流。基本電流(標定電流)是確定電能表有關特性的電流值,是電能表的基本工作電流,以Ib表示;額定*大電流是儀表能滿足其制造標準規定的準確度的*大電流值。以Imax表示。如1.5(6)A即電能表的基本電流值為1.5A,額定*大電流為6A。如果額定*大電流小于基本電流的150%時,則只標明基本電流。對于三相電能表應在前面乘以相數,如3×5(20)A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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